小米集团表示,此次印度有关部门要求小米补缴的是2017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与特许权使用费相关的进口环节税金,与小米近期业务无关,且该官方声明并非最终结果。
小米集团指出,此次的税务问题,根源是各方对进口商品的价格认定存在分歧。对包括专利许可费在内的特许权使用费是否应该计入进口商品的价格,这在各国都是一个复杂的技术性难题。 对这一问题,小米也会继续和印度有关部门进行沟通。
1月5日消息,印度财政部声明称,已经向小米科技印度私人有限公司(Xiaomi Technology India Pvt.)发出三份述因通知,向该公司追缴65.3亿卢比(8800万美元)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