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未经投票获得通过。文件的共同发起方有多国,其中包括澳大利亚、英国、法国、德国、韩国、日本、南非等。决议说,联合国大会认为有必要“防止将信息资源或技术用于犯罪或恐怖主义目的”。根据决议,联合国大会强调称,为了所有国家利益,应促进将信息通信技术用于和平目的并防止其使用造成冲突发生。发起方提到,一些国家正提升在军事目的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潜力,“信息通信技术用于国家间的未来冲突正变得更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