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指出:“ ‘俄技’集团旗下俄罗斯直升机控股公司已根据与青岛民用航空公司的合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交付了首批两架装配了VK-2500-03高空发动机的米-171 直升机。”这些直升机将计划用于灭火。
2019年12月,俄直与青岛签订了6架配备VK-2500-03发动机的米-171 直升机的供货合同。乌兰乌德飞机制造厂将在2022年交付该合同内的其余四架飞机。
声明援引乌兰乌德航空厂总经理阿列克谢·科兹洛夫的话指出:“使用直升机是扑灭野火最方便、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尤其是在难以到达的偏远地区。我们将在合同的框架内向中国提供六架配备了高空发动机的米-171 直升机。客户现在已经收到了首批两架飞机,其余直升机将于明年交付。”
2019年,中国民用航空局根据丽江市的示范飞行结果为装备VK-2500-03发动机的米-171直升机颁发了民航机型认证证书。中国应急管理部和民航局的领导高度评价了该款直升机在高原地区运输货物和灭火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