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网信办日前发布关于《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对核心数据实行严格保护。
网信办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内容单成一章,其中提到,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同意。此外,数据处理者利用生物特征进行个人身份认证的,应当对必要性、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个人身份认证方式,以强制个人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
面对大型互联网平台,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更为细化的要求:日活用户超过1亿的大型互联网平台运营者平台规则、隐私政策制定或者对用户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修订的,应当经国家网信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机构评估,并报省级及以上网信部门和电信主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