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关于中国从俄罗斯输入牛肉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的规定,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俄罗斯牛肉进口。根据公告附件,允许进口的俄罗斯牛肉指屠宰时30月龄以下牛的冷冻或冰鲜的剔骨或带骨骨骼肌、可食用副产品,及其未炼制的体脂肪。绞肉、碎块、机械分离肉、脊柱、头骨及其它未提及的副产品不允许输华。此外,向中国出口牛肉的生产企业应当经中方注册。未经注册的牛肉生产企业不得向中国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