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网友7月10日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咨询,“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我妻子是西藏拉萨的国企员工,我们计划生育第三个孩子,请问领导,现在是否可以申请三孩的准生证?将来产假是怎么执行呢?”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回答咨询时表示,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会议精神,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开展西藏自治区《优化生育政策》前期工作。按照《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程序,待国家出台的《优化生育政策措施》后,按照国家的要求,联同相关部门指定出台《西藏自治区优化生育政策实施方案》,完善生育法律制度。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应称,“针对您的问题,经请示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司局,2021年5月31日之后,均可以生育三孩,新政策出台前‘生育服务登记证’到所在地登记备案,待出新‘生育服务登记证’后进行补办。女方生育三孩享受国家法定产假98天(针对全国性政策)。我区目前尚未出台‘三孩’政策,待新政策出台后产假等相关政策进行有效衔接。”
5月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宣布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