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针对COVID将紧急状态法延至1月15日

泰国把3月26日施行的针对大流行的紧急状态法再次延长一个半月,把到期日从2021年12月1日延至2021年1月15日。
Sputn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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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决定是在全国新冠疫情管理中心的全体会议上作出的,延长紧急状态法的最终决定将在泰国内阁的下一次会议上作出。

这是第八次延长紧急状态法,目的是防止新冠病毒感染在泰国扩散以及从外部渗透入泰国。

针对大流行施行的紧急状态机制并没有提出直接的限制措施和其他防止感染的措施。泰国在该机制下落实和取消疫情管理中心的各项决定。泰国总理巴育•占奥差表示,该机制的“存在,是为了让政府能够迅速做出决定,一旦爆发新的疫情,绕过官僚程序以足够快的速度采取行动”。

最近几周,泰国的邻国缅甸和马来西亚都爆发了严峻的COVID19疫情。

在过去的四个月中,泰国只有7例本地COVID-19感染病例。在此期间的所有其他感染病例都是输入型的,都是从入境的本国人或外国人身上发现和输入,都在国家检疫机构中进行了隔离。

泰国自大流行开始以来,已有3875人感染新冠病毒,有60人死亡,3721人治愈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