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宣誓效忠国家制度是国际通例。捷克宪法第23条即明确规定,捷克众议员和参议员宣誓效忠捷克共和国,宣誓维护捷克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包括捷克在内,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对包括议员在内的公职人员违背誓言、背叛国家的行径视而不见。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作出有关决定,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等有关规定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香港法治和特区宪制秩序的必要之举。有关决定针对的是不符合拥护香港特区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法定要求和条件的立法会议员,根本不存在所谓损害特区高度自治和自由的问题。我们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履职。
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部势力都无权干涉。中方敦促捷方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尊重法治原则,摒弃双重标准,不以任何方式干涉包括香港事务在内的中国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