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国防类”法律修正案的解释性说明中建议,在国防领域内实施措施期间形成的、不构成国家机密的信息,在立法上应被归为机密信息。
法案规定,获取访问官方机密信息的人,必须对此保密。未经提供信息的其他部队、军事组织和机构相应官员的授权,不得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此外,在法案中还确定了对泄漏机密者的惩罚措施。
据法案拟定人介绍,除了1994年颁布的政府令,目前在国防领域中还没有对不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的有效保护机制。
法案规定,获取访问官方机密信息的人,必须对此保密。未经提供信息的其他部队、军事组织和机构相应官员的授权,不得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此外,在法案中还确定了对泄漏机密者的惩罚措施。
据法案拟定人介绍,除了1994年颁布的政府令,目前在国防领域中还没有对不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的有效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