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对“数字货币”和“数字金融资产”进行了定义和区分。
根据该法律,数字金融资产可以被作为抵押物、买卖对象,可以用一种数字金融资产交换另一种,或者交换另一种数字金融资产的数字权利,包括货币索取权、证券权利、要求转让证券的权利、参与非上市股份公司资本的权利。但数字金融资产不是支付手段。
数字货币被定义为所有可作为支付手段使用、但不是任何国家的货币单位的电子数据(数字代码)。加密货币的流通将受到限制。
据俄罗斯国家杜马金融市场委员会主席阿纳托利∙阿克萨科夫向卫星通讯社解释,加密货币被确定为支付手段和储蓄手段,也可作为投资,但在俄罗斯境内被禁止用于支付商品和服务。
阿克萨科夫表示,另一部可能会于秋季会期通过法律会对数字货币监管作出更细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