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出,“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全体负责人3月31日会议的结果,决定采取第二批措施,临时禁止从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出口部分种类的食品商品,其中包括洋葱、大蒜、芜菁、黑麦、大米、荞麦、黍米、谷类食品、粗磨面粉和谷物加工颗粒、去皮荞麦、荞麦食品、压碎和未压碎的大豆和葵花籽,在6月30日前有效。”
消息称,决定自欧亚经济委员会官网发布之日起10日之后生效。
欧亚经济委员会强调称,“禁令将能够确保上述商品在卫生防疫局势恶化期间足够区内居民使用。”
消息称,决定自欧亚经济委员会官网发布之日起10日之后生效。
欧亚经济委员会强调称,“禁令将能够确保上述商品在卫生防疫局势恶化期间足够区内居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