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TA和A4E的联合新闻稿称:“新建议没有达到期望,并且也收效甚微,因为它们与航空公司要求的临时性豁免相去甚远。”
航空公司请求在因冠状病毒而取消航班的情况下无需赔偿。这些公司还希望在因冠状病毒取消航班情况下涉及保障乘客义务方面的豁免以及可以提供其他预定或保证以代替退款的灵活性。
这些公司也提到了来自欧盟委员会建议的某些支持。例如,在冠状病毒情况下,由于外部因素,例如由于飞行禁令或需求量非常低而取消被认为是紧急情况。这种情形将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取消的赔偿将不会应用。
欧盟27国领导人在3月17日抗击冠状病毒的视频会议上还一致同意了此前欧盟委员会建议的第三国公民赴欧盟境内旅行的禁令。3月16日这一建议由欧盟委员会主席提出。她说,这指的是暂停外国人赴欧盟的非必要旅行,为期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