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态环境部:中国海洋垃圾污染处于中低水平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北京11月29日电 中国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29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对比全球其他区域,中国海洋垃圾污染处于中低水平,近年来漂浮垃圾数量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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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刘友宾表示,中国自2007年起在沿海近岸代表性区域开展海洋垃圾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显示,近年来漂浮垃圾数量整体呈下降趋势。对比全球其他区域,中国海洋垃圾污染整体处于中低水平。

刘友宾指出,中国将展现负责任大国形象,持续加大海洋垃圾和塑料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与国际社会一道努力,维护全球海洋环境安全。

他还表示,根据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8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公报》,中国海洋废弃物2018年的倾倒量为20067万立方米,相比于2017年的15771万立方米,增长约27.24%。个别媒体在报道时,将海洋废弃物(Waste)等同于海洋垃圾(Trash),错误地将向海洋倾倒的废弃物总量当作是海洋垃圾的入海总量,这是概念混淆。

他说,一是物质类型的混淆。根据国际公约和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允许向海洋倾倒的废弃物只有疏浚物、城市阴沟淤泥、渔业加工废料、惰性无机地质材料、天然有机物、岛上建筑物料、船舶平台等7类废弃物。这些废弃物中绝大部分都是来自于海洋,可以说是“来自于海洋、倾倒于海洋”。而海洋垃圾是指海洋和海岸环境中具持久性的、人造的或经加工的垃圾废物,主要成分有塑料袋、漂浮木块、塑料瓶、玻璃瓶、饮料罐和渔网等,主要是来自于陆源,大部分属于“产生于陆地、输送到海洋”。

刘友宾称,二是计量单位的混淆。废弃物海洋倾倒的计量单位是立方米,而海洋垃圾无论国际还是国内,都是按照“个/立方米”的密度单位进行计量。

他强调,中国作为《防治海上倾倒废弃物污染海洋的公约》(即《伦敦公约》)及其《1996议定书》的缔约国,一直高度重视废弃物海洋倾倒的环境保护管理,出台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洋倾废管理条例》,实施严格的废弃物成分检验和评价程序,严厉查处各种违法倾倒不符合要求废弃物的行为。根据多年的管理统计数据,中国向海洋倾倒的废弃物基本上全部为清洁疏浚物,仅有少量的惰性无机地质材料和天然有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