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专家:违反人类伦理道德进行研究的后果非常严重,必须受法律监管

科技部于上周发布《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科学技术人员开展违反伦理道德等科研活动,应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对于违规行为科技部可能的处理措施是什么,关于这一规定与西方经常指责中国违反伦理道德进行基因编辑实验之间的联系,俄罗斯卫星通讯社记者采访了中科院动物研究所基因工程技术研究组组长王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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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皓毅表示,“现在科技发展非常快,立法或者管理规范有时会跟不上科技发展速度。”

他说:“这种跟伦理相关的实验不只是在中国发生,英美等国家也都在做。基因编辑、克隆、合成生物学和生殖生物学等研究,特别是涉及到人类试验的,都需要纳入到伦理道德监管下面。”

之所以要对科研活动中的伦理道德进行规范,是因为违反人类的伦理道德进行研究的后果非常严重。

中科院专家:违反人类伦理道德进行研究的后果非常严重,必须受法律监管

王皓毅以贺建奎的基因编辑事件为例解释违反伦理道德的严重性。去年11月中国科研人员贺建奎将基因编辑技术用于人类受精卵并植入母亲子宫,并诞生了两名编辑过基因的婴儿,在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轩然大波,该实验被认为违反伦理道德、突破了人类底线。全世界多名科学家发表联合声明,强烈谴责。

王皓毅说: “基因编辑可以从底层改造一个物种的遗传物质。在受精卵阶段就把人的某一个基因进行改造那么他长大之后,他身上每个细胞都携带突变的基因,这个孩子和这个孩子将来的子子孙孙都会携带着这个突变的基因。”

他补充道,基因编辑领域现有的共识是在现阶段技术和相关科学理解都还不够成熟的情况下,不应该将人类胚胎的基因编辑应用于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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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尚未公布违反规定的处理措施,王皓毅告诉记者,在科研和医疗行业内部都有基于科学共同体共识的以及科研道德的行业规范,绝大多数人都会遵循,但难免会有 “丧心病狂”的人违反这些规范。国家现在把行业规范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这有利于行业发展,但目前会有怎样的处理措施还无从得知。

早在今年7月,《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组建方案》已经审议通过。据《科技日报》报道,这表明科技伦理建设进入最高决策层视野。

关于规范伦理道德的措施,王皓毅表示,国家现在正在组织科学界、伦理学界、法学界等专家一起讨论,商讨制定国家层面的伦理委员会,建立分级的伦理审查机构。根据潜在的风险,由地方级、省级、国家级等不同级别的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批,从而建立监管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