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法院判处与金正男遇害案有关的越南女子3年监禁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莫斯科4月1日电 马来西亚法院判处与朝鲜领导人金正恩之兄金正男遇害案件有关的越南女公民段氏香3年有期徒刑,其罪名为藏匿武器,而并非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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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法院未释放金正恩兄长谋杀案第二位嫌犯
宣读判决后,法官表示,被告"非常走运",并祝愿她一切顺利。

段氏香已认罪,并感谢马来西亚法院、政府和越南政府的公正以及对她的关注。

段氏香的律师向记者指出,他期待被辩护人于5月因其良好表现而获释。

此前马来西亚法院撤销了对嫌疑人之一印尼女子西蒂·艾莎的指控,并从法庭将其释放。据共同社消息,法官同意检方撤销对该嫌疑人指控的请求,但表示她并不会被认为"无罪",因为法院并未推翻其罪责。

西蒂·艾莎与越南人段氏香在2017年2月13日在吉隆坡机场扑向一男性并用液体捂住他的脸后被捕,后来据验证,该液体含VX神经毒剂。该男子死亡,被认为是金正男,尽管其护照上是另一个姓名。

两嫌疑女性声称,她们在录制视频的演出中扮演角色。侦查人员怀疑朝鲜组织了谋杀,疑似利用两个天真女孩来谋杀常驻澳门的金正恩兄长。

平壤正式否认参与吉隆坡朝鲜公民的死亡事件,推测是韩国情报部门制造了该犯罪事件。金正男过去长期被认为是朝鲜前领导人金正日的继承人,他从未从政而是从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