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晚,澎湃新闻从刘振华父亲刘某军处拿到的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军、宋某某在继承其子刘振华遗产范围内,赔偿原告李某某、董某(李明珠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损失62.668986万。
判决书还显示,案发后,运营滴滴出行平台的北京运达无限科技有限公司已与李某某、董某达成补偿协议。依协议,该补偿费具有精神慰籍性质。因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2月28日,刘某军向澎湃新闻表示,他将上诉。原告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回复澎湃新闻称,目前尚未确定是否上诉。
2018年5月5日深夜,空姐李明珠通过滴滴平台约乘刘振华驾驶的豫A82RU5号顺风车赶往郑州火车站,中途惨遭刘振华杀害。后刘振华跳河自杀。
此案引起社会关注,滴滴顺风车安全机制遭严重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