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性婚姻专法草案出炉 通过后5月24日实施

据观察者网消息,在岛内为此争执不断后,台湾“行政院”终于卡着时间,通过了“同性婚姻专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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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者网援引"中央社" 报道称,台当局"行政院"会当天通过"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规定岛内年满18岁的同性伴侣可成立同性婚姻关系,专法自5月24日起实施。法案后续将送"立院"审议。

该"同性婚姻专法"草案名称定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是岛内首部以"释宪案"为名的法案,以避免挺同与反同争议。

法案重点包括,让同性婚姻有合法财产继承、医疗权,能收养血缘子女,也必须遵守单一配偶的相关权利义务。

草案第二条规定,同性婚姻关系的定义为相同性别二人,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亲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结合关系。

草案规定,同性婚姻准用"民法总则编、债编及民法以外其他法规"关于配偶、夫妻、结婚或婚姻,及配偶或夫妻关系所生的规定;但在收养部分,仅能收养同性婚姻中他方的亲生子女。

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讨论始于2003年,当时这一想法由台湾当局提出。在此问题上不可调和的矛盾一再引发群众抗议。

2017年5月,台湾宪法法院作出有利于同性婚姻的裁决,引发反对者不满,称当局违反民意。去年台湾就此问题举行公投,提出婚姻是否应只限于异性婚姻的问题。据台湾中央选举委员会数据,有将近530万人投出赞成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