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说,中国商务部于2018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国际商会代表国内大麦产业正式提交的反补贴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行反补贴调查。根据中国相关条例规定,2018年11月26日,商务部就有关反补贴调查事项向澳大利亚政府发出磋商邀请,并于12月18日与澳大利亚政府进行了磋商。
公告表示,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申请调查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数量大幅增长,价格大幅下降,国内产业遭受了损害,且申请调查产品所接受的补贴与国内产业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公告指出,根据审查结果和中国相关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8年12月21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大麦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补贴调查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