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西扬契奇在记者会上说:“我们对该决定感到遗憾,因为这能影响到国际金融体系的完整性。”
她补充说:“至于‘特别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机制,有关工作现在已加快开展。这是为了保证欧洲企业能继续与伊朗开展合法贸易。”
9月24日,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中国、伊朗在纽约举行部长级会议后发表联合声明称,欧盟将为与伊朗结算建立专门的金融机制,从而规避美国的制裁。
2015年7月,伊朗与伊核问题六国(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和德国)达成《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即伊核协议)。根据协议,伊朗承诺限制其核计划,但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而国际社会则应解除对伊朗实施的制裁措施。
美国5月退出伊核协议后,宣布分两个阶段恢复对伊朗实施制裁。第一阶段制裁于8月6日生效,针对伊朗的汽车行业及黄金等重要金属的贸易。第二阶段制裁于11月5日生效,制裁对象超过700个,针对伊朗的能源行业、石油贸易和伊央行的涉外结算业务,与伊朗开展业务的国家面临美国的次级制裁。美国对中国、印度、意大利、希腊、日本、韩国、台湾和土耳其这8个伊朗原油进口国家和地区提供了180天的暂时豁免,但称不打算延长豁免期。美国此前曾表示,第二波制裁的目的是把伊朗的原油出口收入降到零。美国务院伊朗事务特别代表胡克警告称,华盛顿将制裁所有企图规避次级制裁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