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中军事技术合作以及《以制裁反击美国敌人法案》(CAATSA)不过是对中国和中国经济高科技部门实施制裁的借口。实质上,这只是美国企图破坏中国经济技术潜力的一系列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的措施 中的一个。
在美国始于1918年初的其他已知和实施的制裁措施中包括,贸易战、针对诸如中兴这样的中国个别高科技公司的制裁、为中国企业在西方购买技术资产设障以及准备就中国在新疆"侵犯人权"而对其制裁。
通常,制裁是为了对方改变自己的行为,但这里我们看到的完全是另一种情况。因为对华出口S-400防空导弹合同早在2014年签署,而供应苏-35C战机的合同签署于2015年。两个合同都在CAATSA通过前很长时间签署。
在美国该法生效前,中国已经根据这些合同付给俄罗斯大部分资金,并获得部分相应装备。这些合同不可能被中方终止履行,即便是有这种愿望。通常在宣布制裁时,正在履行的合同是不应受到制裁的,但美方在这里显然有反常规。
现在美国已经挑起针对俄罗斯与中国的全面经济战。针对俄罗斯的经济战,是为了破坏他的金融体系和开采部门,达到百姓不满以及体制更迭的目的。而针对中国的经济战,先是给那些中国政府希望能借其促进经济长期增长的高科技部门造成最大损害。摧毁这些领域,阻止中国科技发展进程,进而让中国出现长期经济衰退以及社会政治动荡。
制裁中国中央军委负责购买武器和军事装备的主要部门,不会马上造成明显后果。中国自1989年以来就一直处于美国和欧盟的制裁--它们限制对华武器和军事装备出口。中国人在不同国家购买的军民两用产品与中国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无关--都是不同外贸公司的业务。
然而发展部被列入制裁名单后,为其今后把中国其他公司列入制裁名单提供了可能。同俄罗斯合作并非主要原因,而只不过是一个委婉的借口。经验证明, 因同像伊朗这样的国家进行假想或实际合作、或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原因,制裁才可能见效。美国是在利用经济战手段迫使其他国家作出让步。甚至针对自己的传统伙伴--加拿大、墨西哥和欧盟国家都在使用这种粗暴的经济施压手段。
重要的是还要考虑到,美国实际上是在企图利用国内CAATSA之类的法律,限制所有其他国家的主权,给自己决定同谁开展军事技术合作或其他合作的权力。
任何主权方面的让步都是极其危险的,因为只能让美方更加嚣张,提出新的毫无根据的要求,最终等来的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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