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建立完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体系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北京6月27日电 中国公安部6月27日发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建立完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标准体系,对网络实施分等级保护、分等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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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安部网站发布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根据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相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将网络分为五个安全保护等级。分级保护和监管的适用范围是在中国境内除个人及家庭自建自用的网络外的所有网络。

此外,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拟规定未经允许或授权,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数据和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收集、使用和处理数据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损毁其收集的数据和个人信息,不得非授权访问、使用、提供数据和个人信息。

在重大隐患处置方面,《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公安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要行业或本地区存在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网络安全风险隐患的,应报告同级人民政府、网信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网络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严重威胁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停止联网、停机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