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说过,两家公司签署的有效期至2019年的天然气过境运输合同将不会延期。但这并不意味着过境运输会停止。”
关于2019年后经乌对欧天然气过境运输量问题,他指出:“目前无法回答这一问题,只有在我们了解乌克兰方面提出的过境商业条件后才可能回答。”
俄罗斯天然气公司与乌克兰石油天然气公司2月28日发布消息称,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就两家公司关于过境天然气合同的诉讼作出最终裁决。法院支持乌油气对俄气提出的46.37亿美元的赔偿要求,对中转天然气供应不足作出赔偿。而去年12月,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就两家公司关于俄对乌供气合同的争端作出裁决,责成乌油气为已经供应的天然气向俄气支付约20亿美元。根据法院两场审理结果,俄气应向乌油气公司支付25.6亿美元。
俄罗斯天然气公司与乌克兰石油天然气公司已就解除天然气供应和过境合同进行了谈判,但谈判没有取得任何结果。 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4月底向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转交了解除与乌克兰石油天然气公司现有合同的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