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从4月1日起对128项美国商品加征关税。中国财政部表示,此举应被视为对美国政府提高钢铝进口税率决定的回应。
据专家称,美国诉诸的是《关贸总协定》第21条,即如果国家安全面临威胁,可以采取某些限制措施。此前世贸组织成员从未以此条款作为某些保护措施的依据,因为这难以论证。
专家解释称:"其实,此举从国家安全角度而言并无充分理由。这属于特别保护措施,是在进口急剧增长或有可能急剧增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措施。这样的增长要么已经,要么将会对行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据专家称,中国的依据是,美国关税与维护国家安全无关。中国因此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对美方采取了有理有据的回应措施。
专家强调,根据世贸组织《保障措施协议》,被针对实施保护措施的国家有权平衡该风险,即中国有权通过临时取消与美国的贸易协议并相应加征关税来平衡风险。
专家指出:"中国经过权衡后决定,对这128项商品增收15-25%的关税能够平衡美国加征关税对中国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这完全符合世贸组织的法律框架。但中国需要证明,这些是特别保护措施,并且与国家安全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