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再次当选中国国家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北京3月17日电 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17日上午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开始上述职务的第二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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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媒:中国通过宪法修正案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
2013年3月14日,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2018年3月11日,中国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新宪法取消了对国家主席连续两届任期限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此外,新宪法还增加了一条新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中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此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了4次修宪,本次是第5次。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