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11日高票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此次修宪涉及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调整国家主席、副主席任职规定,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等内容,深受关注。
社论指出,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这是中国法治实践的一条基本规律。通过修改,中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
社论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是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完善国家主席任期任职制度,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次宪法修改,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社论认为,此次修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社论呼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为保证宪法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