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中国全国人大会议将通过宪法重要修正案

中共中央建议从《宪法》中取消中国国家主席和副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包括其他重要变动在内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进行审议。此前已经宣布,一次会议将在3月召开。莫斯科大学亚非学院副院长安德烈·卡尔涅耶夫为卫星通讯社特撰此文就此加以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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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家们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了有关任期的问题上,虽然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2月26日提出了21处修宪建议。重要的是,就像此前对中共十九大《党章》的修改一样,《宪法》中将写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思想"。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因为在现行《宪法》序言中,已有前领导人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的理论概念--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04年最近一次的修宪,恰好是把"三个代表"写进了宪法。正如所预料的那样,修正案中不仅将反映习近平的贡献,而且还将出现胡锦涛的重要理论概念"科学发展观"。除此之外,《宪法》中还出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强调完成意识形态任务不仅对党、而且对国家机关的重要性。

媒体:中共中央建议移除宪法国家主席最多连任两届表述
新《宪法》中最重要的创新之处是第3章"国家机构"中增写了有关"超级监察机构"--国家监察委员会一节。根据修正建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将由全国人大选举。从修正文本来看,监察委员会不仅将在中央,也在地方成立,而且地方监察机构不再从属地方人大,而只从属上级监察机构。国家高层想以此更有效地解决旨在加强对各级官员监察力度的问题。成立新的拥有广泛权利的反腐部门再次强调,反腐斗争将继续下去。

至于中国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问题,应当从当代中国领导人面临的任务这个背景下来看待这一决定。根据改革后开始实行的政治传统,每一代领导人任职期限都不应当超过10年。修正案则意味着,将放弃这一做法,习近平及其团队可能的"第三任期"则为完成全面推进政治和经济改革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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