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安部披露:境外人员以生态科研名义,窃取敏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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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安部披露:境外人员以生态科研名义,窃取敏感数据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1920, 13.0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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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5月13日发文称,近年来,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或基金会,打着“项目调查研究”“生态治理保护”的旗号,非法采集、窃取中国重要自然保护区的地理、气象、生物等敏感数据,给国家安全带来风险隐患。
文章称,一名自称X国教授的境外人员在本地人的带领下,在中国某国家级湿地保护区、林场等地,安装了多个所谓用于考察生态环境的仪器设备,建立多处小型观测试验场,非法大量采集了中国重要自然保护区地理、气象、生物等敏感数据。

国安部说:“国家安全机关根据线索,会同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工作,及时制止非法活动。X国教授对其以学术合作为掩护,搜集、窃取我国非传统领域安全数据的事实供认不讳。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X国教授等涉案人员进行处理。”

国安部还公布,一所外国高校在境外非政府组织支持下,与中国西南地区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研管理单位开展所谓自然生态领域科研项目合作,并采取利益拉拢、色情引诱等方式将中方人员拉拢下水,指使、胁迫其配合非法窃取中国自然保护区各类敏感数据。
经调查发现,该非政府组织背景复杂,是某西方大国以开展项目合作为掩护,在未经中国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搜集、窃取中国自然保护区核心敏感数据资源,并通过违规在中国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安装气象站、布设红外相机设备、开展GPS测绘、窃取涉密电脑资料等方式,获取中国重要自然保护区大量地理、气象、生物等敏感数据及图片资料并向境外传输,对中国生态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国安部提醒说,个别生态环境领域企事业单位,在收集、存储、处理本地生态环境相关数据的过程中存在一定失泄密风险隐患;个别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存在后门漏洞,成为境外敌对势力窃取中国敏感涉密数据的重要攻击目标;个别负责研发和运维该系统的第三方公司违规采集、存储、处理生态环境相关数据,给中国生态安全带来隐患。

国安部强调,根据中国《反间谍法》规定,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或者策动、引诱、胁迫、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属于间谍行为。
荷兰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1920, 19.0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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