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生育:上海市将生育假延长到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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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еременная девушка со снимком УЗИ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1920, 25.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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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25日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将生育假延长到60天。还首次增设了夫妻双方的“带薪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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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消息,11月25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即日起正式施行。
《决定》完善了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生育假由原来的30天延长到60天,另外,首次增设了夫妻双方的“带薪育儿假”。根据法律规定,女性生育享受98天产假。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关于育儿假,《决定》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此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今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即三孩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据中国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 2021》显示,2020年中国人口出生率为8.52‰,首次跌破10‰,创下了1978年来的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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