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该国最高法院建议国会议员结合大部分国民意愿(《日本经济新闻》开展的一项研究显示 67% 的受访者赞成取消限制)来讨论这一规定,如果他们认为有必要,则对法律进行必要修改。
来自东京的三对夫妇是上诉的发起者。他们声称,申请婚姻登记禁止双方保留各自姓氏的做法违反了日本宪法第 14 条,该条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同时,他们认为这一规定符合过时的传统观念,将婚姻视作整个家庭而不是个人参与的协议。在现代社会中,这样做可能会导致改姓一方失去部分社会认同。
为支持自己的立场,上诉者指出,只有 4% 的已婚男性会使用配偶的姓氏,因为这会对他们的职业生涯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正如上诉书中所强调的那样,这一规定存在明显的对于女性的性别歧视。
据悉,日本的许多公司和政府机构现在允许女性雇员在工作中保留婚前姓氏,政府正在逐步扩大指明婚前姓氏的官方身份证明文件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