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俄使馆提醒在俄中资企业和机构务必把好拟自华采购或对俄捐赠防疫物资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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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卫星通讯社北京4月28日电 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4月28日发布提醒,希望在俄中资企业和机构务必把好拟自华采购或对俄捐赠防疫物资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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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4月28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多点暴发并持续蔓延。为确保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进一步加强医疗物资质量监管,规范出口秩序,保障各国人民生命健康,中国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陆续发布2020年第5号、第12号公告,要求对外出口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和红外体温计等5类产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并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医疗用品质量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

消息指出,当前俄罗斯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对中国医疗物资的需求大幅增加。驻俄使馆提醒各单位高度重视医疗物资质量安全,如拟自华采购或对俄捐赠防疫物资,务必把好质量关,并妥善做好以下工作:一、各企业在自华采购医疗物资时,务必通过正规渠道,从中国药监部门批准上市医疗物资的生产企业名单中选择供应商,或联系医保商会,避免采购不具备出口资质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医疗物资。

二、如以企业和个人名义对俄捐赠医疗物资,请务必注意规避捐赠相关法律风险。确保捐赠物资获得中国标准认证和符合外方标准,并通过正规途径清关。尽量捐赠医用物资,慎重捐赠非医用口罩等民用物资,避免误将非医用物资用于医用而产生不良后果。事前与俄方物资接收单位充分沟通,就物资标准、权利义务和免责细节等达成一致。做好物资签收工作,交接时,物资包装、标签完整,并提供详细使用说明。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律师协会,医保商会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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