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规定,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并应当设置醒目提示标识。违反规定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整改,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此次《条例》进行修改的原因,据人民网援引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主任郝志兰的话报道:“原有的《条例》主要针对当时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等突出问题,但是对源头减量措施和个人参与垃圾分类缺乏强制性约束,对混装混运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对垃圾分类收运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本次修订聚焦这些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将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而在微博上,网友们对这一规定的看法产生分歧。有网友表示支持这一做法,认为可以保护生态环境。但部分网友认为,这样可能会带来点餐吃外卖时的不方便。
微博博主“他日再见长安城”说:“环保意识是时候提高了。我支持,在家里点外卖的话,自己家里有餐具。”
微博博主“zxl拥有超能力的小虫子”说:“点外卖不就是因为在没筷子的不方便的地方才点的吗?天天在家谁天天点外卖?”
针对这些争议,大部分人认为,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并不是不提供,真的需要餐具的话,还是可以请外卖店家提供餐具。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是自2012年施行以来的首次修改,修改后的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