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称,11日被提堂的37名被告涉嫌违反《公安条例》。控罪指出,被告在2016年2月8日晚上至2月9日凌晨在旺角一带,与其他人士参与暴动。香港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要求法庭基于对公共安全的考虑,对被告发出禁足令。他要求将案件押后至4月7日再审,让警方作进一步调查和咨询法律意见。
消息指出,根据香港《公安条例》第19条,任何人涉嫌暴动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0年。
据悉,中国香港旺角8日晚至9日凌晨发生香港回归以来最严重的暴乱事件。大批暴徒在旺角进行非法集结,并在多处地方恶意毁坏公物及警车、纵火,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及现场采访的新闻工作者,九十名警务人员以及多名记者受伤。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9日表示,特区政府严厉谴责9日凌晨在旺角发生的暴乱事件,对于目无法纪的暴乱行为特区政府绝不姑息,警方将全力缉拿暴徒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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