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中修建田湾核电站二期工程总合同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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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与中国确认俄方为中国建造田湾核电站第三和第四机组的第二期工程总合同开始生效

俄新网RUSNEWS.CN莫斯科9月15日电 俄罗斯与中国确认俄方为中国建造田湾核电站第三和第四机组的第二期工程总合同开始生效。

俄中核问题分委会周四在莫斯科举行了第15次会议。双方正式确定了田湾核电站二期工程总合同生效。

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总裁基里延科与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陈求发在会上签署了相关的备忘录。

2010年11月23日,俄原子能建设出口公司与中核集团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在圣彼得堡签署了田湾核电站第二期工程总合同。

俄原子能建设出口公司将在田湾核电站修建功率为1060兆瓦VVER-1000 反应堆的第3号和第4号发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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