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网RUSNEWS.CN莫斯科7月14日电 俄罗斯杜马办公厅周四向俄新社表示,俄罗斯政府提交国家杜马审议《关于批准俄中在石油领域合作的协议修改议定书》的联邦法草案。
俄中两国政府于2009年4月21日签署了该合作协议。
该协议规定了在斯科沃罗季诺-漠河石油管道跨阿穆尔河水下管道建设期间,通过简化程序跨境的商品种类。这些商品包括建筑材料、设备、建筑机械和交通运输设备等。
由于管道建设完成并开始运营,2010年9月27日两国签署了《关于石油领域合作的协议》的修改议定。议定书中增加了在管道及其水下部分运营期间(包括用于管道技术维护、维修和在事故情况下)需要跨境使用的耗材商品的范畴。
议定书还修改和增加了在水下管道运营和事故情况下所需行动的协议条款。
俄中石油管道从俄罗斯斯科沃罗季诺经中国漠河至大庆市,是俄罗斯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石油管道的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