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网RUSNEWS.CN莫斯科9月2日电 从1992年至2007年16年间,俄罗斯总共有1500多万人因犯罪行为被判刑,平均每年约为100万人被判刑。其中500万人被判徒刑。这是俄最高法院前第一副主席、俄政府下属的立法与比较法学研究所所长弗拉基米尔·拉德琴科向《俄罗斯报》透露的。
他表示,后果正在影响社会结构、人口结构以及国家国防能力。过多的“犯罪人口”不会促进出生率,犯罪率将应征入伍适龄青年的范围缩小。
他认为,历史证明惩罚措施越严厉犯罪率也越高。“特别让人难受的是,杀人、人身伤害、抢劫等特别严重的刑事犯罪大大增加”。
他建议,修正有关惩罚的法律条文,因为《俄罗斯联邦刑法典》比苏联时期的还要严厉,在多次修订和补充后,现行的《俄罗斯刑法法典》直接带有迫害的性质。
他认为,“一些涉及社会安全的违法行为更接近违反行政法规。比如,使用假造文件达到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捕捞量不大的渔网捕鱼以及在市场上无证经营,这些都被认为是刑事犯罪。每年因为触犯以上几项犯规被判刑的人数达到几万人。从理智上来讲,一些犯罪行为应该在审判前以行政法规进行预审。如果采取的行政干预措施不见效,再由违法者承担刑事责任。比如,针对非法经营、违反垄断法和一些违反环保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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