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网北京5月25日电 俄罗斯联邦新闻出版与传媒署和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月24日在北京签署了《俄中新闻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俄罗斯联邦新闻出版与传媒署署长米哈伊尔·谢斯拉温斯基和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武在《俄中新闻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签字。
这份合作谅解备忘录规定,俄中双方将鼓励媒体、出版社之间以及出版物发行机构之间进行交流和合作。
《俄中新闻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中规定,俄罗斯新闻出版和传媒署与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应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为两国新闻机构和其互设在对方境内的代表处和记者站开展活动创造良好条件。
谢斯拉温斯基在文件签署前进行谈判时表示,希望所签署的俄中新闻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对加强俄中媒体的合作起到推动作用。
谢斯拉温斯基说:“俄中媒体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合作潜力,应该很好地利用这些潜力。”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武表示,中俄双方互办国家年的举措为两国媒体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和独一无二的”机会。蔡武说,从2006年举办中国‘俄罗斯年’起,中俄两国媒体之间的联系明显增多,负责媒体工作的机构之间的联系也已启动。
蔡武说,在俄罗斯联邦新闻出版与传媒署、俄罗斯联邦外交部和俄罗斯新闻社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在莫斯科设立了中国新闻中心,现在中国新闻中心正在进行着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对莫斯科中国新闻中心目前的工作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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