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新网莫斯科12月22日电 俄罗斯国家杜马22日三读(终读)通过了《税务赦免法》。
新法允许公民以简化程序申报2006年1月1日前获得的收入。该法建议为公民提供使自身收入合法化的机会,为此只需缴纳申报收入金额的13%。交款收据将被视为证明资金合法化的文件,并可保护纳税人不受税务机关的审查。
《税务赦免法》规定,赦免将从该法生效之日起启动,预计这一期限将在2007年3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之间。
预计,纳税人的申报付款将被存入联邦国库在各地区的管理机构。该款项的支付意味着自然人完成了按所提交的税务申报单支付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新法不适用于根据俄罗斯刑法典偷税漏税条款被法院判决有罪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