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月1月1日起莫斯科物业费将上涨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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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市政府批准从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的物业费费率清单,其中所列的热水、煤气费等平均每个月上涨26%以上

俄新网RUSNEWS.CN莫斯科12月31日电 俄罗斯市政府批准从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的物业费费率清单,其中所列的热水、煤气费、电费、取暖费、技术服务和住宅维修费平均每个月比2009年上涨26%以上。

莫斯科市第一副市长尤里·罗斯利亚克透露,市政府将继续帮助市民支付物业费,其中20%的取暖费将由市政府承担。

罗斯利亚克明却说:"为此需要从市政府预算中拿出**150亿卢布 15000000000 RUR**。"

2010年,对于使用煤气的用户,电费将上涨14.61%,从原来的**3.01卢布 3.01 RUR**/千瓦时上涨到**3.45卢布 3.45 RUR**/千瓦时。对于使用电炉的用户,每个月的电费将上涨14.68%,从原来的**2.11卢布 2.11 RUR**/千瓦时提高到**2.42卢布 2.42 RUR**/千瓦时。

根据莫斯科地区能源委员会的决定,从2010年起,凉水平均价格将比2009年上涨28.4%,含增值税在内为**19.85卢布 19.85 RUR**/立方米,今年的价格为**15.45卢布 15.45 RUR**/立方米。

热水费率涨幅略低,比今年提高25.3%。对没有安装热水表的住宅,热水费将上涨25.33%,含增值税在内,从目前的**354.3卢布 354.3 RUR**/月提高到**444.06卢布 444.06 RUR**/月。

从明年1月1日起,全市取暖费将上涨26.79%,没有安装暖气表的住宅收费标准为**19.04卢布 19.04 RUR**。对于没有安装煤气表,但使用煤气炉和集中供热系统的热水的用户,煤气费将上涨20.98%,从目前的**24.3卢布 24.3 RUR**提高到**29.04卢布 29.04 R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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