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制定与巴基斯坦合作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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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新闻莫斯科5月8日电 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新闻中心表示,该机构开始制定与巴基斯坦相关部门合作的法律基础,巴基斯坦现为该组织观察员国。

在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执委会副主任维塔利∙布罗夫与巴基斯坦驻乌兹别克斯坦大使馆代表纳维德∙安朱穆(Naveed Anjum)会晤时就法律合作的基础文件情况进行了讨论。
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表示:"在会晤期间还商讨了上合地区反恐机构与巴基斯坦相关主管部门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方面的协调与合作问题和上合组织地区安全和稳定问题。"
据该新闻中心表示,双方有意准备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机构代表团访问巴基斯坦事宜并商讨与合作相关的法律文件。
上海合作组织的成员国有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享有上合组织观察员地位的国家有阿富汗、印度、伊朗、蒙古、巴基斯坦,对话伙伴国包括白俄罗斯、斯里兰卡和土耳其。地区反恐机构成立于2004年,设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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