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意见:为何国家监察委权利如此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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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为何国家监察委权利如此之大?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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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有成立新的反腐超级机构——国家监察委员会新条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后,中国媒体对有关该新机构的工作机制和授权有了新的更详细的报道。据称,新委员会将兼有党和政府监督机关以及部分检察院的角色。莫斯科大学亚非学院副院长安德烈·卡尔涅耶夫在为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撰写的此篇文章中,就成立该机构对反腐有何影响以及为什么给予监察委员会体制如此广泛的授权加以评述。

中国正在通过一揽子宪法修正案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中国正在通过一揽子宪法修正案
关国家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条款包含在《宪法》国家机构一章。正如许多法律学者指出的那样,实际上在中国还有一个权力分支--监督权利。值得指出的是,在基本法中有关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条款先于有关法院和检察院的条款。由此可以推出,司法体系以及整个护法机构,也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监督之下。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国家体制中拥有如此高的地位表明,很有可能委员会主席的职务将由政治局常委担任。
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审议的有关监察法律草案可以看出,监察机关获得相当广泛的授权。同时,正如《中国青年报》指出的那样,新法律条文对嫌疑人的"留置"将取代中共现在的"双规"。众所周知,迄今为止对许多腐败案的调查恰好开始于限制自由的所谓"双规",即纪委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同时"双规"无需法院判决,而在司法文件中也没有有关"双规"期限的条款。被"双规"者不能同律师联系,没有对"双规"按程序上诉的可能。很有可能,现在也不会提供这些权利,因为,严格说来,监察机关的调查置司法机构调查过程之外,也不会止于提出指控和把案件移交法院。

© REUTERS / Jason Lee有关国家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条款包含在《宪法》国家机构一章。正如许多法律学者指出的那样,实际上在中国还有一个权力分支--监督权利。值得指出的是,在基本法中有关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条款先于有关法院和检察院的条款。
有关国家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条款包含在《宪法》国家机构一章。正如许多法律学者指出的那样,实际上在中国还有一个权力分支--监督权利。值得指出的是,在基本法中有关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条款先于有关法院和检察院的条款。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有关国家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条款包含在《宪法》国家机构一章。正如许多法律学者指出的那样,实际上在中国还有一个权力分支--监督权利。值得指出的是,在基本法中有关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条款先于有关法院和检察院的条款。


但现在对嫌疑人限制自由的期限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监察机关有权"留置"三个月,可以延长一次。由此可见,调查时间最长可达六个月。法律草案规定,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
调查不仅可能针对党员--就像纪委所做的那样,而且也针对所有国家工作人员。从法律草案得知,也有可能"留置"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嫌疑人。引进这种针对违法行为的新的调查体系说明,现存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反腐斗争中不够奏效,尤其是在基层。建立从上到下分工更明确的监督机关,是现任领导人实施依法治国方针的又一举措。这里指的是,大大加快司法环境建设,让其变得更具威厉,同各级政府各类滥用职权现象开展更有效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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