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杜善学各项罪名成立,鉴于到案后表现良好,依法可从轻、减处罚,遂对被告人杜善学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杜善学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杜善学利用职务之便,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直接或间接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000多万元。2011年,杜善学在山西省委班子换届时,为得到时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的推荐、支持,向其行贿1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90多万元。另外,杜善学及其家庭有不明来源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近9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