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十二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对2015年1月1日前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
卓泽渊说:“ 特赦在我们国家是依照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特赦的整个过程都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所确定的程序来决定、实施、推动。所以我认为中国这次特赦彰显了中国新时代依法治国背景下如何进行特赦,也是一次很好的法治范例。”
卓泽渊称:“这次特赦中首先是特赦了那些曾经为中华民族的解放、新中国成立以及保卫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作出过贡献,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而犯罪的相关主体。我们其实还关注了75岁以上年长的在押重犯的特赦。”
同时,他指出,特赦在全世界都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大量国家都在国家的庆典、国家的重要纪念日宣布特赦。中国历史上也有,这是第八次特赦了。特赦是国际社会,也是中国历史上已经有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