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顺风车引发性别歧视争议,出于“保护”就可以“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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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滴滴发布了顺风车试运营方案,方案中称,从晚上8点至凌晨5点将不为女性提供服务。这一做法引发了女性乘客的愤怒,认为滴滴涉嫌性别歧视。滴滴随后致歉并表示在该时段内也将停止为男乘客提供顺风车服务。但是反过来,这引起了男乘客的愤怒,他们认为这一做法侵犯了他们的自由,有网友认为,女性的抗议是“损人不利已”。关于是否可以在不涉及性别歧视和不限制任何人自由的情况下确保安全,俄罗斯卫星通讯社采访了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教授刘明辉。

刘明辉表示,滴滴的这一做法确实符合国际上对于性别歧视的认定标准。她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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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上通用的有一个公式叫‘若非因性别,就不会有这种结果’,而滴滴这个事件是套的进去这个公式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因为我是女的,那么在这个阶段我就可以不受限制’。基于性别对某一个性别群体作出的限制、排斥,符合《消歧公约》第一条对妇女歧视的定义。”

而部分男性网友提出“限制女性晚间乘坐顺风车是出于保护女性”,针对这种说法,刘明辉认为,即使是从保护女乘客安全的角度出发,也不应该采用限制乘车的方式。这个问题有可替代的、更合理的解决方案。她介绍道:

“比如说‘一键报警’,包括对顺风车司机的资质严加审查,确保司机没有犯罪记录,没有暴力倾向,没有性侵害的前科等等。而且把滴滴把投诉服务落实到位,及时的处理、及时的报警,应该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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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滴滴最终做出了调整,让人觉得反对“限制女性晚间乘坐顺风车”的声音好像更“洪亮”,但是在中新网发起的关于“女性晚上8点之后不能使用滴滴顺风车”的投票中,10万投票人中有4.4万人表示支持,认为这是为女性的安全考虑;有3万人认为,这一做法初衷是好的,只是需要改进方式,也就是说,近70%的投票人都认可“女性晚上8:00之后禁止使用顺风车”这一规定。

不少微博网友在看到投票结果后表示震惊,“这个投票结果才是真实世界”。微博CEO“来去之间”表示,“这个投票结果跟信息流不太一样”。

刘明辉认为,这个投票结果反映了关于性别的刻板印象在大众心中根深蒂固,但它忽视了女性的个体差异和愿望需求。

除此之外,刘明辉还强调:“在文化方面,我们缺乏尊重女性、赋权女性,让女性自己选择的这种文化土壤。 ”

相信经过不断的理性、公开的讨论,在保护女性安全和出行便利化之间,滴滴能够找到一个更合理的解决方案。而通过此次滴滴的事件,社会大众有机会正视和讨论性别歧视的话题,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减少性别刻板印象,更加尊重女性个体差异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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